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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大讲坛集中培训保密知识

2024-03-08 18:05:40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意识,提升保密能力和水平。3月7日晚,城发集团组织保密工作培训,邀请南康区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明邦国进行授课辅导。集团党委副书记袁昌云主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刘康明及公司干部职工80多人参加培训会。

明邦国对新《保密法》作了专题宣讲,向大家详细讲解保密基本知识,介绍保密工作形势,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就日常工作中保密常见问题进行了交流。参培干部职工从中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认识到保密工作与日常工作息息相关,保密工作无小事,是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结束后,还现场组织开展了保密知识测试。参培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保密意识,不断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坚持按章办事,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尤其在处理涉密载体上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好责任,履行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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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已经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但相较之下,工作秘密的保守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当下,一些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常常出现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和自媒体平台,给保密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刻不容缓,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工作秘密”有关知识。

《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妨碍机关、单位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

属于工作秘密的事项

文件类:包括不宜公开的通知、决定、纪要、请示、报告、函件等。

专项业务类:包括尚在酝酿中的人事调整方案、专项行动方案等。

信息类:包括不宜公开的领导讲话、内部信息等。

内部管理类:包括特殊岗位职责、纪律、奖惩等规定。

政务类:包括工作预案、公务接待方案等。

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利益主体不同:工作秘密直接关系的利益主体是有关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主要由各级机关、单位自行确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秘密标志不同:工作秘密没有法定的专属标志,一般以“内部文件”“内部事项”“内部资料”等作标志;国家秘密则有专属密级标志。

管理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措施,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国家秘密管理的基本制度由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责任不同:泄露工作秘密的法律责任形式是行政责任;而泄露国家秘密,不仅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保 密 提 醒

工作收尾有条不紊。清点封存涉密载体,养成清桌锁柜的好习惯,做好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的存放、保管、清退等工作。

保密检查必不可少。不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确保涉密场所的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可靠运行,以防涉密载体丢失被盗。

走亲访友言行谨慎。参加聚会不得向亲友、同学等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不得向亲友、同学等提供涉密文件资料。

假期出游提高意识。外出游玩要提高反间防谍意识,注意防范境外情报机构或人员的刺探、渗透、勾连、策反等;切勿拍摄军事禁区、政府机构、科研机构等敏感区域照片。

节日加班严守规定。不得携带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回家;不得使用私人电脑处理涉密事项;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传输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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