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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河砂供应库公告

2021-10-08 16:12:26

为进一步满足我司供砂需求,切实加大项目的供砂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风险防范的要求,我司现决定面向社会选取一批有资质、重信用、实力强的企业组建河砂供应库,参与我司项目的河砂供应,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报名参与。

一、入供砂库资格要求

供砂入库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砂企业入库保证金支付凭证;

4.供砂企业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以上条件应提供原件备查,第3条以我司在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保证金为准。

二、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1.凡有意加入我司河砂供应库的企业,请于2021年10月8日起至10月15日止(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来我司洽谈,联系人:叶长征,联系电话:15970776496,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洽谈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有意向企业应按要求将纸质版所需资料在2021年10月15日17:30前提交到我司,同时须发送一份电子档至我司邮箱nkcfxgmy@163.com。申报企业经办人提交申报资料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司不予受理。

三、入库保证金

1.本次入库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申报企业须在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入库保证金到我司专用账户:

户  名: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账  号:7979  0086  4000  029          

3.经我司审核并符合相关要求后,选入河砂供应库,在其正式入库后如我司承接了具体项目,则在该库发布供砂报价邀请函。入库企业如需申请退还保证金的,则在其结清与我司的往来业务及款项后,我司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库保证金退还后视同其自愿退出我司供砂库。

四、申报资料审核及公示

我司将对报名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报企业将在南康城发集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入库名单将于南康城发集团官网公布。

、特别

1.各报名企业一旦向我司递交相关申报资料就表示接受本公告的资格要求及各项条款,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在入库后接受我司统一管理,并愿意承担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我司不保证入库单位能够获得实际的业务订单。供砂项目需要服务时将在供应库中择优选取。 

3.我司将对报名单位中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来确定入围单位并向其发送入围通知书,未入围企业不再另行通知。中标方必须保质保量,如出现供应及质量问题,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我方将按违约进行追责,且没收入库保证金,并清退我司供应商库,同时2年内不准进入我司河砂供应库。

4.申请单位入库后,视为自愿接受并遵守我司的规章制度。我司将在年中和年末对入库企业进行考核评分(信誉、服务质量、风险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不合格(60分以下)的将进行清退。

5.本公告解释权在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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