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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3-06-01 17:09:1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

1.项目位置: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DS1-03-H02/H03地块(滨江大道南侧、谭邦路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334.9㎡(约6.5亩),其中加气加油站3058.6㎡,防护绿地1276.3㎡。主要建设站房、加油区罩棚、卧式储油罐、围墙等。

二、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南康区滨江大道加油站项目涉及周边人群、乡镇村委、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金融中心2号楼

联系人/电话:蒙/15970796897

邮箱:1302923188@qq.com

 

 

 

 发布公示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赣南汽车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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